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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重要通知]关于平台域名需在12月底完成公安部备案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12-11 12:45:23打印
 尊敬的各平台用户大家好,接公安部网警通知:

即日起,公安部备案系统(http://www.beian.gov.cn)已启用。根据公安部令第33号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 请各网站开办人先申请工信部备案号,在网站联网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部备案系统进行备案。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:不履行备案职责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。

现数网按照公安部文件及机房接入商的通知,要求平台需立即启动网站域名公安部备案工作,之前已取得工信部备案号的已上线使用的网站,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案部网站备案申请公安部备案号。逾期未完成申请的,2016年1月1日开始网络接入商将做停站处理。请各位站长务必重视!

如有不明之处,请咨询数网24小时客服QQ:613307208、备案专员:613307258

具体申请流程请下载公安部提供的备案流程文档:公安备案填写说明.pp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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